(招标编号:TDJA2026-142)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二期停车场车棚光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泰达商业广场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二期停车场车棚光伏项目,光伏车棚覆盖面积约23705平方米,以及照明、监控、智能管理系统等附属设施。本工程计划利用停车场建设光伏车棚,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直流侧容量不低于3.1MWp,光伏组件不低于650Wp。项目采用400V并网电压等级直接接入用户配电室低压侧。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二期停车场车棚光伏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梅江会展中心二期停车场车棚光伏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设计资质:具有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即可);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担任过与拟建设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设计负责人1名,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
(3)施工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
(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
(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投标截至时间前3个月连续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前3个月的连续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是指自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往前推3个月,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会保险;
5、其他资质要求:
(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2)本单位股权结构证明材料,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且提取时间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之后。注: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与所提取报告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3)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为投资方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
(4)投标单位项目部成员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职工,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30日16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计划工期要求:施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完成施工且并网发电;运营期:自发电之日起不超过14年(不含14年)
2.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或天津市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执行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