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0747-2660SCCZH672)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1.顶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税务代理服务,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选择1名合格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与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
本项目采购目标:兴宝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拟聘请一家具有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常年税务代理机构。具体要求及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税务等核心业务,信用等级为A或B(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持有国家税务机关颁发的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2023年11月1日以后)政府采购或本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等不良行为或不良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且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违法违规执业记录、重大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记录。(需针对本条提供承诺函并提供上述网站相关截图,若未提供或与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不一致,则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格式自拟);
2.4供应商应拥有专业的税务代理服务团队,执业人员具备扎实的税务代理专业功底、丰富的非诉税务代理服务经验,熟悉公司治理及信托业务税务代理法规及政策要求,团队人员结构稳定、执业信誉良好(需提供承诺函);
2.5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服务流程、质量管控体系及保密管理制度,能够高效、及时、优质响应我方税务代理服务需求,严守我方商业秘密及内部信息(需提供承诺函);
2.6供应商需近3年(2023年1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行业常年税务代理服务合作案例(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服务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
2.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和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告经过审计的证明材料;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担保函);
2.8本项目为整体方案采购,不接受部分磋商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4日至2026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4日14时30分。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5.磋商时间及地点
5.1磋商时间为2026年11月24日14时30分,地点:腾讯会议。(如有变化,将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