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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资管非并表资管产品及外部受托专户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大家资管非并表资管产品及外部受托专户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大家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博睿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大家资管非并表资管产品及外部受托专户审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项目编号:KI2024009-77

2、项目名称:大家资管非并表资管产品及外部受托专户审计服务项目

3、资金来源:国有企业自筹。

4、招标范围及内容:为大家资管2026年度非并表资管产品及外部受托专户提供专业审计服务,服务涵盖公司集团外受托专户、非并表组合类资管产品、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的2026年度法定财务报表审计,以及公司发行的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终止时的清算专项审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说明书。

5、服务期限:有效期五年。

6、投标人资格条件(一)基本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目执行有效证明材料:固定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相关材料。

3.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证日月材料:近3年执业质量记录情况说明。

4.具有良好的职业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证明材料:提供近3年职业记录说明,完整披露近24个月、近36个月内总所及全部分所受财政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理的全部情况(无处罚也须作出零处罚声明);同时投标人须覆盖本所及全部分所,对照资格条件第二(二)款所列 9项禁止性情形逐项开展自查,编制含完整条款明细的自查清单并逐条载明自查结论;同时出具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书面承诺函,对自查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本所及全部下属分所的执业信息与行政处罚、处理记录,提供清晰完整的查询结果截图;同时按“总所+分所合并统计、同一审计项目/同一处罚决定涉及多项处罚按1次计算”的规则,自行统计处罚次数,形成处罚情况统计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对查询截图、统计结果及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存在隐瞒、虚假陈述,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5.能够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证月材料: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专项保密承诺书。承诺书须明确承诺:严格遵守国家信息安全法律法规、金融监管要求及招标人保密管理制度,切实保守被审计金融企业的商业秘密与敏感业务信息,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严格管控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过程中获取的各类数据信息的知悉范围与流转路径,杜绝失密、泄密、窃密行为;若违反保密义务,自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投标人现行有效的保密管理、信息安全保护相关内控制度文件复印件(如审计信息安全管理办法、项目数据保密管控规程、从业人员保密管理规定等),用以证明具备健全的保密管理体系与执行保障机制。本项目全体参审人员的保密管理说明,明确项目成员均已完成保密合规培训、签署内部保密协议,严格恪守岗位保密

本项目全体参审人员的保密管理说明,明确项目成员均已完成保密合规培训、签署内部保密协议,严格恪守岗位保密义务。

6.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干200人。

证明材料:提供注册会计师人员名单,名单须逐一列明人员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编号;并附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截图,截图须清晰体现本所注册会计师总人数。若该系统截图无法体现人员数量信息,须补充提供其他相关官方网站的查询链接及对应有效截图。

(二)须满足财政部对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要求

满足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关于《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金(2025)114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等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3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受到吊销执业许可、撤销事务所等行政处罚的

2.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宙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目恢复业务资质未满24个月的:

3.因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宙计业务,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两次及以上的;

4.因承接除国有金融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审计业务,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暂停全部业务或者证券服务业务等行政处罚,目尚未恢复业务资质的:

5.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合计五次及以上的;6.近24个月内受到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7.近36个月内负责宙计的国有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以及国有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等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向国有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义务的

8.存在危害国家安全,违反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业务约定书保密条款,或失密泄密窃密等行为的;

9.涉嫌财务造假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财政部阳确不适合承接国有金融企业审计业务后未满36个月的。证明材料:本项资格评审根据资格条件第(一)款基本要求第4项所附证明材料进行评宙。注意:

1.根据《补充通知》第一条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因同一审计项目或处罚决定同时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的,按一次计算。近24个月或36个月是指同时满足以国有金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事项投标截止日期和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日期或有权机构决定日期向前推算的时限。会计师事务所因暂停证券服务业务存在上述第二种和第四种情形的,国有金融企业在相关规定期限届满前,不得与其签署涉及各类业务的审计业务约定书。

2.《补充通知》第四条(二)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次数要按总所和分所受罚次数合并计算。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同时受到行政处罚的,以较重行政处罚为准,并按一次计算。会计师事务所因本通知受到的业务限制,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和各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撤销事务所等行政处罚后未满24个月,国有金融企业不得与该会计师事务所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行业经验要求

1、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具备三年以上保险资管产品相关审计经验;

证明材料:提供1个近三年(2023年11月1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承接保险资管产品审计业务的业务合同关键页或审计报告复印件,材料须清晰载明审计服务内容、服务主体、签署/出具时间及双方有效签章,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署日期或审计报告出具日期为准。

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充足、稳定的目熟悉资管业务项目团队,目团队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不得以外包形式提供;其中审计项目主管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成员应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和保险资管产品审计经验。

证明材料:

1)项目人员构成清单及资质文件:列明项目主管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主要成员的姓名、岗位、执业证书编号、从业年限、保险资管审计相关业绩,附上述人员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2)人员属性与稳定性承诺:书面承诺项目团队成

件。2)人员属性与稳定性承诺:书面承诺项目团队成员均为投标人自有正式人员,不得以劳务外包、挂靠、外聘等形式提供;核心人员服务期内保持稳定,确需更换须提前书面征得采购方同意,目替换人员资质、经验不低于原岗位标准。

3、项目成员执业合规记录说明:披露项目小组全体成员近3年受财政部门、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理的全部情况;无处罚记录的,须作出零处罚书面声明。

情况:无处罚记录的,须作出零处罚书面声明。

(四)其他承诺和陈述(1)同意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

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投标函,明确承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工作要求,同意承担招标文件约定的全部审计工作内容、责任与义务,无实质性偏离或保留。

(2)会计师事务所应对金融企业业务复杂性的能力,近3年内负责审计金融企业名单;

证明材料:

1)金融审计服务能力说明,阐述本所对本项目的团队配置、技术标准、质控及风险应对能力。2)近3年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名录,列明被审计单位名称、所属金融细分领域、审计业务类型、服务期间。(3)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小组已承接的金融企业宙计项目;

证明材料:提供事务所及本项目组当前在执的金融审计项目清单,列明项目名称、委托方、服务周期、项目角色、预计完成时间;承诺在执项目不影响本项目的人员配置、进度与审计质量。

(4)未经招标人有关监管部门和被审计金融企业书面同意,不得将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过程中获得的有关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信息在审计团队以外流传,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保密措施,根据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守则以及本办法规定向有关监管部门、股东单位提供信息或披露信息的除外。

证明材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专项保密承诺函,明确承诺:未经采购方及相关监管部门、被审计主体书面同意,不得将审计工作底稿及审计过程中获取的被宙计单位相关信息在审计团队以外流传;严格遵守采购方各项保密管理措施;根据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守则及监管规定需向有关监管部门、股东单位提供或披露信息的情形除外。

(五)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意见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总所与分所、或不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投标。(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九)投标人未曾在招标人的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及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目在有效期内,否则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6年11月5日9时00分至2026年11月13日17时00分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7.2.1电子邮件、邮递等非现场获取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法人证明(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费缴费凭证。

7.2.2投标人需要在文件获取期限内将上述资料以PDF格式制作的电子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邮件标题为“获取大家资管非并表资管产品及外部受托专户审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正文写明投标人名称、通讯地址、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等。

账号:110010087000530123387.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及线上递交(同时满足)。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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