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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北京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2026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银医合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北京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2026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银医合作项目,采购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范围

1.1采购内容:北京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2026年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银医合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1.2项目预算:4,069,748.00元。

1.3项目期限:12个月;

1.4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其他(如有):/。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供应商磋商响应声明:

(1)不与采购人存在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2)不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不与本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不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不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不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10)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数字为“0”;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处罚期限内的);

(11)未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无。

2.9供应商须通过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渠道在规定期限内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11月2日16时3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响应报名。

3.2获取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线上报名。采购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

4.3.2未按照本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4.3.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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