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黄山智能回收试点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ESSRFQ2026102900004)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黄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黄山智能回收试点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黄山智能回收试点设备、设施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黄山智能回收试点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8280)黄山智能回收试点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
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还须提供其设立
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2.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款项的良好记录提供响
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存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3个月以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信誉良好,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
无不良记录(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须自成立以来无不良记录),企业资金流正常,不存在企
业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并加以承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5,供应商法定代
表人/负贵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
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取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或网页截图(加
盖公章),必须包含首页、股东及出资信息部分内容。开标前2日内网上核验,如与投标人
提供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若为事业单位、系统无法查询的请提供承诺书并说明情况(加盖公章)。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
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6
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
一致,如参保单位名称为投标人单位分公司,则可视为一致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10月30日09 时 00分——2026 年 11月03日16 时 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11月 06 日10时 3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工
咨询电话:135-8165-0451
邮 箱:gxczp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