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塔城市国际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LHC-2026103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市国际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日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02.383475万元,本项目己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塔城市国际物流园(一期)园区内进行绿化种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塔城市国际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绿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塔城市国际物流园(一期)建设项目绿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
在开启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情况说明)或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creditchina. 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 gov.vw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1)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己
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2)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己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注申请人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二条资格要求提交相关证件及资料,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所有证件、资料上的单位名称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
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壹份并装订成册(各类证书、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30日10时 00分到 2026年11月01日 20时 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6时 30分
递交方式:新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16 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工
咨询电话:135-8165-0451
邮 箱:gxczp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