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沧州分行食堂整体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银行沧州分行食堂整体外包服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内容:河北银行沧州分行食堂整体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2实施周期:2年。
2.1.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1.4实施地点: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河北银行沧州分行食堂整体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的网站查询记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1.4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关联企业参加投标的,将只接受最先提交招标文件获取资料的企业;
(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河北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4日9时00分至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上传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完整公章的下述PDF格式资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根据投标人企业性质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授权委托书须写明所投顶目名称、委托事顶(委托事顶须体现招标文件获取相关事项);
(3)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扫描件,格式详见附表1);
注:潜在投标人上传招标文件获取资料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未联系或逾期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的后果自负)对招标文件获取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须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只有在招标文件获取资料成功审核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招标文件获取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4日9时0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