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JJGC-2026-ZB194)
一、招标条件
本2027年度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村民综合福利保险(医药费二次报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5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人民币755.00万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7年度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村民综合福利保险(医药费二次报销)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7年度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井村村民综合福利保险(医药费二次报销)项目)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 投标人须为总公司或具备有效唯一授权的分公司。
3.3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近三年内(本项目开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应答(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活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1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1日13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