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推荐:泰安市新泰市新甫街道渭河村内道路加宽及停车场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TYGL-2026-14)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泰安市新泰市新甫街道渭河村内道路加宽及停车场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568792万元,招标人为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新甫街道渭河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村内道路加宽及停车场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泰安市新泰市新甫街道渭河村内道路加宽及停车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安市新泰市新甫街道渭河村内道路加宽及停车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具体资格要求条件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一套到新泰市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新泰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新泰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