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锦宸院大项目开办及月耗物资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HJTC-61-YX-003)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一、招标条件
本锦宸院大项目开办及月耗物资采购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需求详见附件锦宸院大项目开办及月耗物资采购服务项目项目报价清单。服务内容为为锦宸院大项目三个地块(锦宸院48亩、57亩、61亩)案场物业运营提供开办及月耗物资的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采购及安装并送至甲方指定地点,采购设备调试运营良好后,乙方提交完成甲方委托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作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宸院大项目开办及月耗物资采购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宸院大项目开办及月耗物资采购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资格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加投标的情形。
3.1.3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4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的物资采购类业绩。
注业绩证明资料至少包含委托合同(或委托书或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业绩时间以委托合同(或委托书或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若委托合同或委托书或协议书中没有体现出所要求的项目规模、合同签订时间,须提供项目业主证明或项目立项文件或成果文件等能体现其内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10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四川现场报名,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保证填写的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标过程中因联系方式或邮箱有误等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上述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1个月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时间的当月或上个月起算,往前推1个月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1个月的可少于1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1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招标人不提供除4.1条以外的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4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4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王 先 生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