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濮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7 万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700.00元(电子支气管内窥镜:467000.00/套;心肺功能测定系统:50000.00元/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濮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濮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和2025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投标人(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1所投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则须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2.2供应商为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2.3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的,应具有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或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应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或情况说明。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4.1获取方式: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1套并查验原件,经现场审验合格后领取磋商性文件。
4.2获取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 月12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4.3获取地点:河南省安阳市。
4.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濮阳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0时 00分
开标地点:濮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