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NSH26109)
一、招标条件
本鞍山银行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500,000.00元,招标人为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满足鞍山银行机关食堂食材采购的需要,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优质的供
应商为我行提供食材采购、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鞍山银行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鞍山银行机关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1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邮件方式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食堂材料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食堂材料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食堂材料采购项目,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两年,张家口银行石家庄分行。
2.2招标范围:张家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食堂材料采购,中标供应商数量2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22至2026-10-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上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审核通过现场交费后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11-11 09:00。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