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4小时便利店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GP-2026-B-63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4小时便利店外包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4小时便利店外包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4小时便利店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4小时便利店外包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须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投标阶段仅经营预包装食品、暂不开展热食类食品制售的,可提供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备案回执),同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后开展热食类食品制售前依法办理相应《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前不得开展热食制售。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总局令第78号)第二十六条,取得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无需另行标注预包装食品销售项目,即可同时满足预包装食品及现场熟食销售需求。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四)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