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赛德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负一层空置区域维修项目已由招标人按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赛德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赛德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负一层空置区域维修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春市赛德购物中心负一层。
2.3建设规模:负一层空置区域规划经营面积约1.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35.47万元(含税、含30万元暂列金)。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50个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规定,验收合格,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维修完成后消除消防、电力、结构安全隐患,各系
统功能恢复正常,达到商业租赁交付标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消防相关工作,按项目类别完成消防设计审查/备案、施工、检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或备案等工
作,相关手续齐全、验收合格。承包人对本工程施工质量及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质量负全部责任(甲供材料除外)。任一方对整改结果或材料质量存在异议的,均可提出复验要求;复验合格的,复验相关费用由提出复验方承担;复验不合格的,复验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如承包人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偷工减料、擅自使用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甲供材料除外)或施工工艺不符合规范造成的,发包人有权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依法向承包人追责、索赔。本工程各系统完工后,应与原有主机、管网、用电负荷可靠对接、联动正常,经联合测试验证满足整体系统运行要求。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以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①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担任;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并具有所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2026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3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消防系统维修改造或消防设施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5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6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因施工安全、质量问题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3.6外省企业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以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①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备消防设施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担任;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⑤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将报名资料发送邮箱。
获取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针对本项目及对应缩号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法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正反面)。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注:了解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