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资讯公告:金海高科爱玛科技集团49.9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商公告

(招标编号:ZYGXCYY-TJJ-2026-1101)

一、招标条件

本金海高科爱玛科技集团49.9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金海高科爱玛科技集团49.9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海高科爱玛科技集团49.9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海高科爱玛科技集团49.95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相关证件,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供应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new.tzxm.gov.cn/)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系统中已备案并在公示名录中,且备案的专业范围需与本项目相关。

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商,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4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或者书面声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有依去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6年4月至今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者书面声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2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6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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