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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智能助手与求职招聘智能机器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AI智能助手与求职招聘智能机器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CG20261103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

一、招标条件

AI智能助手与求职招聘智能机器人建设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AI智能助手与求职招聘智能机器人建设项目进行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AI智能助手与求职招聘智能机器人建设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及范围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招标内容与范围:

AI智能助手与求职招聘智能机器人建设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及范围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服务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最近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最近连续三年是指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投标人信用承诺函。3.业绩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10月至发布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项,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信誉要求: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者“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者提供“投标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虚假承诺一经查实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各潜在投标人

在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时需上传报名资料,包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所报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电话、邮箱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11-0400:00:00--2026-11-1023:59: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11-1411:00:00

六、开标时间:2026-11-1411:00:00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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