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DGSH20261992)
一、招标条件
本普洱市中医医院优质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普洱市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00 万元/年,300 万元/3 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洱市中医医院优质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普洱市中医医院优质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比选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03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普洱市
七、其他
普洱市中医医院优质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普洱市中医医院优质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采购。
2.2 采购需求:优质中药饮片,本项目拟选聘 1 家优质中药饮片定点配送服务供应商,配送服务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配送自采中药产品(详见附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本项目所报中药饮片报价须符合省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集采)、部颁标准或地方标准等法定质量标准,若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调整而引起价格变动的产品根据相关政策执行,采购人保留对所有产品目录的最终决定权。
2.3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供货合同,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考评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4 交货时间:收到采购人的药品计划通知后,急需中药饮片应在 12 小时内配送到位,一般中药饮片的配送不超过 72 小时。
2.5 交货地点:普洱市中医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预算金额:100 万元/年,300 万元/3 年。
注:(1)供应商须对所投的包内所有产品进行整体比选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比选将被否决处理。
(2)本项目以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人不保证实际供货数量。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分公司参加比选的,分公司必须获得总公司唯一授权)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6 年 1 月 1 日至今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果是分公司参与比选的且分公司不具备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可提供总公司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6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5 供应商 2023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相关承诺或声明。
3.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国家医保局”官网及“云南省医保局”官网公示的价格招采信用评价类评定结果(云南省),由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3.7 其他要求:
3.7.1 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相关承诺或声明。
3.7.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提供相关承诺或声明。
3.7.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或声明。
3.7.4 供应商若参与代理或分销,须提供有效的“中药饮片”药品经营许可证、所负责药品生产商标的有效“中药饮片”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参与也需作为药品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中药饮片”药品生产许可证。
(1) 涉及按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批复文件;
(2) 比选产品为甘草、麻黄草(或以甘草膏、麻黄草为原料的制品)的(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如果是药品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药品生产商依法取得的有效收购许可证,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如果是药品生产商,应依法取得有效的收购许可证。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 0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13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4.1.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比选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2 委托代理人获取比选文件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400.00 元,售后不退。
4.3 比选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接受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4.4 为保证比选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费用类型。
比选申请文件及样品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时间 2026 年 11 月 3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
5.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3 日 14 时 30 分。
5.3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普洱市
5.4 样品递交时间:2026 年 11 月 3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
5.5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 11 月 3 日 14 时 30 分。
5.6 样品递交地点:普洱市
5.7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
6.1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3 日 14 时 30 分。
6.2 开标地点:普洱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