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SDWDYT2026-1020)
一、招标条件
本AI智能体智慧课程建设及资源开发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3.40万元,招标人为烟台职业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AI智能体智慧课程建设及资源开发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I智能体智慧课程建设及资源开发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AI智能体智慧课程建设及资源开发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28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邮寄或购买。报名及购买文件法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请携带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到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如未能到现场报名且需邮寄招标文件,应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获取报名回执后,其本项目报名方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SDWDYT2026-1020
2.项目名称: AI智能体智慧课程建设及资源开发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 43.40万元
4.采购需求: AI智能体智慧课程建设及资源开发服务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3日,每天上午8: 30至11: 30,下午13: 30至17: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邮寄或购买。报名及购买文件法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请携带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到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如未能到现场报名且需邮寄招标文件,应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登记备案,获取报名回执后,其本项目报名方有效。
4.售价: 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
(关于招标)华安基金2026年AI信创算力服务器采购项目(第二批)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华安基金2026年AI信创算力服务器采购项目(第二批)
1.2招标范围: 采购1台信创架构算力服务器: 满足大模型部署、推理及多应用并发算力服务器。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交货要求: 接到招标人订单通知后20个日历日内。
1.4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20万元人民币(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将被否决。
1.5中标人数量: 1名。
1.6质保服务期: 三年原厂7*24维保服务;原厂安装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相关证书);
2.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最近一期(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无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表,应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成立不足三年(含)的需提供经公司盖章的自成立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纳税证明及相关说明与近半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4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期的纳税缴纳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无法提供的,须提交说明材料和承诺函
2.5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情况;
提供承诺函
2.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三张页面查询结果截图,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7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包含“企业名称”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且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内
提供承诺函
2.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承诺函
2.10投标人须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11投标人应为主要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主要投标货物制造商的代理资质及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代理资质证书和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书,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及代理商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提供承诺函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 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至2026年11月0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2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平台发售。
4.3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