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资讯公告:江山路、滨江大道等公厕管养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JC-ZB-2026045)

一、招标条件

本江山路、滨江大道等公厕管养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4.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全新城市管理维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江山路、滨江大道等公厕管养劳务服务项目,预算金额约494万元,具体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山路、滨江大道等公厕管养劳务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山路、滨江大道等公厕管养劳务服务项目:

1、投标申请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需配备一名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不得兼职,非必要不得更换。更换前需向甲方上报并提供材料作证,如重疾就医须提供就医证明及病假单据等、离职须在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离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离职申请、断缴社保证明等),并同步提交新现场负责人相关身份材料、劳动合同及前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待甲方同意后需与下一任现场负责人做好交接工作。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现场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保机构出具的近3个月(2026年7月-2026年9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必须为所有作业岗位人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或雇主责任险(二者择一即可),且单份保险保额不低于80万元/人/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所有作业岗位必须专人专岗,不得兼任多个岗位或由中标单位其他项目人员兼任,否则不计算该岗位工作量与作业经费;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环卫作业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江苏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如标准调整,人员工资相应调整),且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及时发放所有岗位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延缓工资发放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证明文件。

5、遇到突发事件及遇恶劣天气(如扫雪、防旱、防汛、防台等)应急处理措施:应急期问每日需免费提供公厕应急人员做好突发事件或恶劣天气应急安全保障措施。(提供承诺书)

6、公厕实行24小时免费开放、16小时维护保洁(6:00-22:00),每座公厕定人定岗,分两班次保洁作业;一类公厕配备4各保洁员,每班至少两各保洁员(男女分开保洁);二类及三类公厕配备2名保洁员,每班至少一名保洁员,所有公厕保洁员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2日14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2至2026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出售。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为有效):(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经办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3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浦口区。

七、其他

2、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评审价=(投标含税合价暂列金)/(1+增值税税率),当评审价相同时,由评委现场抽签确定排序。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经评审投标价由低至高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合同履约阶段发生严重违约,经招标人书面催告后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主要义务,达到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招标人依去解除合同的,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报告载明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新中标人,以第二名自身经评审的投标报价为合同价格,签订合同继续实施本项目。若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后续履约阶段同样发生严重违约,经招标人书面催告仍不履行主要义务,达到合同解除条件,招标人有权依次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新中标人,以第三名自身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签订合同。前三名候选人均无法履约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服务期限:两年,签一续一。

4、乙方必须按相关文件要求开立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且环卫工人工资均应通过专用账户进行发放。

5、付款条件:乙方以季度为结算周期向甲方申请支付管养劳务费。(环卫工人工资按相关文件约定发放)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010-60868695
客户咨询热线 · 工作日 8:30-18:00
会员开通 / 信息发布 / 企业定制服务
咨询 订阅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