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黑龙江分公司2026年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分公司2026年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0733-2616512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黑龙江分公司2026年评估中介机构备选库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采购内容

招标人拟建立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备选库。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服务期限:自入库合同约定的时间起,有效期三年,同时保留备选库有效期内招标人剔除部分中介机构出库和限制部分中介机构服务期限的权利。

请按照标包购买招标文件、按标包分别投标。

总部备选库的入库机构在本次招标人所在省(区市)有分所(分公司)的,且入库机构分所(分公司)具备营业执照和执业许可证书,则入库机构的相应分所(分公司)自动获得入围本次招标人备选库。

本项目不接受总部备选库内机构以及其分所(分公司)参加本次招标人备选库项目,若参与本次投标,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标包       标的       选聘家数

01包     资产评估服务       8

02包     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7

 

2.1资产评估服务

招标人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拟入库资产评估机构8家,为招标人业务项目提供评估服务,或完成委托项目的其他特殊要求。备选库内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分公司业务涉及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预评报告、正式评估报告及其他报告;对资产包或资产包对应的底层资产进行评估,出具债权价值分析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或其他报告。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2.2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招标人公司拟入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7家,为招标人业务项目提供评估服务,或完成委托项目的其他特殊要求。备选库内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对分公司业务涉及的资产进行评估,出具预评报告、正式评估报告及其他报告;对资产包或资产包对应的底层资产进行评估,出具债权价值分析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或其他报告。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三、合格投标人

3.1资产评估服务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具备合格的执业资格,具备资产评估资格备案文件(提供资产评估资格备案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经营稳定,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类似表述均可。(提供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

.投标人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提供投标人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其中,办公场所租赁合同须可辨认出租人和承租人信息、合同签署信息、租赁期间信息,租赁期间的结束期需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后至少1个月)

.投标人有良好的执业信誉记录。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认,未提供或不清晰的以现场查询为准)。

(2)投标人(含分所或分公司)近三年未受到行业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的惩戒。(提供①无惩戒承诺书和 ②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近一个月内出具的无惩戒证明或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认)

.投标人同时还需符合下列投标条件(提供符合下列投标条件的资格声明书,在一份声明书中集中声明即可):

(1)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不是联合体投标,不会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投标人不是分支机构投标。

(3)投标人满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的要求。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近三年内,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3.2房地产土地评估服务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具备合格的执业资格,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要求二级及以上)或者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提供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复印件、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经营稳定,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类似表述均可。(提供2025年度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

.投标人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提供投标人办公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其中,办公场所租赁合同须可辨认出租人和承租人信息、合同签署信息、租赁期间信息,租赁期间的结束期需在本次投标截止日后至少1个月)

.投标人有良好的执业信誉记录。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认)。

(2)投标人(含分所或分公司)近三年未受到行业主管单位或行业协会的惩戒。(提供①无惩戒承诺书和 ②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近一个月内出具的无惩戒证明或全国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信息平台网站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认)

.投标人同时还需符合下列投标条件(提供符合下列投标条件的资格声明书,在一份声明书中集中声明即可):

(1)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不是联合体投标,不会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投标人不是分支机构投标。

(3)投标人满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的要求。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近三年内,在以往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9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领购,审核时间: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线上领购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2)领购和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在领购招标文件前须在平台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照片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照片或扫描件,附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明照片或扫描件;提交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平台支付标书款,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完成标书领购。

3)标书款发票人民币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5.3本项目接受邮寄的方式递交文件,投标文件顺丰邮寄递交接收地址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18.1的规定。快递外包装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附表:投标文件寄送信息表

投标人名称    顺丰单号       递交人    联系电话(手机)       邮箱

                             

请附包裹实景照片和以上信息可编辑版,一并发至接收人邮箱bjzbcg80@163.com,以便接收人员接收时进行核对。逾期送达(以顺丰签收时间为准)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邮寄接收地址不是递交地址(递交地址是供现场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使用)已经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18.1写明,请注意查看。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本项目接受邮寄投标文件线上开标或开标当天现场递交在现场开标。

6.2本项目开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请投标人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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