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卫板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卫板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公用环卫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卫板块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及内容:对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卫板块各项目管养范围内的垃圾进行清运,主要包含定点垃圾清运和突发垃圾清运,预估年垃圾总量约16000吨。其中定点垃圾清运以生活垃圾、机扫垃圾、绿化垃圾为主,招标人负责将路段上的垃圾运至供应商提供的垃圾存放点,供应商负责将垃圾存放点的垃圾清运至郑州市政府指定的合法垃圾处理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突发垃圾以渣土等建筑垃圾、道路遗撒为主,供应商负责将突发垃圾清运处理。
2.3服务地点:郑州市境内。
2.4服务期限:采用“1年+1年”形式,其中固定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年”为固定服务期限到期后的续签期限。当满足续签条件时,可续签合同,续签条件详见合同。
2.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包含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承包内容等信息)。合同中若未体现合同总价,另须提供与合同对应的正规发票(发票金额累计达到80万元及以上)。提供上述扫描件材料不全或不能依据上述资料信息判定业绩指标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标委员会。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投标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并将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提交给评标委员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日00: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2.3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平台服务费400元。
六、投标文件的上传
1、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