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JBD-2026-C-502)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强教兴产”行动实施方案——教学资源建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职业教育“强教兴产”行动实施方案——教学资源建设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强教兴产”行动实施方案——教学资源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劳动经济学校(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高级技工学校)天津市职业教育“强教兴产”行动实施方案——教学资源建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