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谷城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医疗应急救援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谷城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医疗应急救援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谷城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医疗应急救援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谷城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医疗应急救援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第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复印件现场获取(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 00 分
递交方式:谷城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谷城县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谷城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医疗应急救援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项目名称:谷城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医疗应急救援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16万元
5、最高限价:16万元
6、采购需求:无创呼吸机1台、自动体外除颤仪1台、心电监护仪1台、洗胃机1台、担架1套。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30 日。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第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一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2026 年 11 月 4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至 17:00。
2.地点:谷城县。
3.方式:供应商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携带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复印件现场获取(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6年11月1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谷城县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谷城县
六、其他补充事宜
届时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议。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