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职业院校实习生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JJ-FWZB-20261105)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职业院校实习生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经纪佣金由保险公司支付,招标人为长春市学校后勤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职业院校实习生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市职业院校实习生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正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30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长春市职业院校实习生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市职业院校实习生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JJ-FWZB-20261105;
2.项目名称:长春市职业院校实习生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选择1家投标人提供长春市职业院校实习生责任险保险经纪服务;
5.服务对象:长春市教育局直属公办、民办中、高等职业院(校)在校实习生;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三年,一年一签;
7.服务地点:长春地区;
8.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职业院校责任保险条款》、国家、省、市实习生险相关文件标准要求,提供优质服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总公司投标的,总公司可以授权其在吉林省内的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经纪公司(不含保险经纪机构以外的其他保险中介机构及境外保险经纪机构),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中介许可证。
5.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2025
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6.2026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9.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方式:邮箱获取。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中介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应该是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发送投标报名登记表和汇款账户;供应商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汇款凭证截图发送到指定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通过后发送采购文件。
注:非总公司投标的,提供总公司唯一授权。
3.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贾工
咨询电话:18618387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