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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移民服务中心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道路(大安、城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汝阳县移民服务中心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道路(大安、城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60.559334万元,招标人为汝阳县移民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内埠镇大安村拆除混凝土路面,铺设碎石垫层,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更换井盖,道牙等城关镇城东社区拆除建筑物,拆除混凝土路面,铺设碎石垫层,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更换井盖,波纹管管道,道牙和浆砌石挡墙等。(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汝阳县移民服务中心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道路(大安、城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汝阳县移民服务中心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道路(大安、城东)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洛财购[2021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进入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2日00时00分到2026年10月28日23时59分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4日09时3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汝阳县移民服务中心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道路(大安、城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6-245

2、项目名称汝阳县移民服务中心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道路(大安、城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05593.34元

最高限价:2605593.34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汝阳政采磋商(2026)0106号-1汝阳县移民服务中心2025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道路(大安、城东)项目2605593.342605593.34

是2605593.3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为内埠镇大安村拆除混凝土路面,铺设碎石垫层,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更换井盖,道牙等,城关镇城东社区拆除建筑物,拆除混凝土路面,铺设碎石垫层,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更换井盖,波纹管管道,道牙和浆砌石挡墙等。

(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建设地点:洛阳市汝阳县;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工期:30日历天;

(5)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图纸答疑(如有)、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11)缺陷责任期:12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进入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6年1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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