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宜城市“中心药房+一张处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BHH-CG-2026100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城市“中心药房+一张处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9.8万元,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依托宜城市人民医院建设区域中心药房,整合县域药品资源,搭建
统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规范区域内药事管理工作,补齐基层用药服务短板
,全面提升辖区药品供应保障与用药安全水平,助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同质化
发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城市“中心药房+一张处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城市“中心药房+一张处方”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或2024年度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
年但不足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的,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
税收缴纳凭据(完税凭证或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的转账凭证等)以及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
清单)。若依法免税或无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零申报
情况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报税网站零申报记录截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
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定),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结果作为
判定依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宜城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宜城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工
咨询电话:135-8165-0451
邮 箱:gxczp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