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受托管理股权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Z320000A001001DEV1DE)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采购条件
本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受托管理股权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根据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要求,以清算注销为目标,全过程代理本单位部分受托管理股权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至少如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沟通谈判、文书拟定、法律咨询、代理诉讼、保全执行、清算注销等全过程专项法律服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受托管理股权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受托管理股权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南京南泰集团有限公司部分受托管理股权专项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采用公司或者合伙形式设立律师事务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法律专业技术能力,须有专职律师(具有律师执业证,不含实习律师)50人以上(提供法律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专职律师人数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和2025年两年的财务报表,以及报告期为近三年的企业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专用公共信用报告可在注册地城市的政务服务平台或APP查询下载,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四)投标人名称必须与中标后签约单位名称保持一致。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不可用总部机构的资质、人数、相关材料来代替。投标人对从本单位获取的相关信息及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否则,相关招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6时00分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1日16时30分
文件开启地点:南京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