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空港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XFZ2026-C03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空港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3.7184 万元,招标人为江西空港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西空港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清运车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西空港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西空港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11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代理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昌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