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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梅河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梅河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37.2600万元,招标人为梅河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口市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梅河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梅河口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的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环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环境影响登记表以及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复文件等。污泥运输、处置及产品去向必须符合环保及相关规定;

3.2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2026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获取(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8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为记录名单。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投标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9本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30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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