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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金洲公司档案智能感知系统平台项目询比公告

最新-金洲公司档案智能感知系统平台项目询比公告

(招标编号:SDGX-2026-71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金洲公司档案智能感知系统平台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1万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金洲公司档案智能感知系统平台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洲公司档案智能感知系统平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金洲公司档案智能感知系统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报价;被同一企业控股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报价。供应商需提供单位股权结构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3.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11月1日以来)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供应商需提供:

①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条件中的“省份”建议使用默认的“全部”选项);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息公示”,在“热门信息”中选择“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

③供应商近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使用“高级检索”,在“全文检索”内输入单位名称,在“案由”中选择“刑事案由”中的“行贿罪”查询)。

4.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社保的完税证明,参保人数为0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5.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无“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承诺书》,存在“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截图3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社保的完税证明,近三年《无“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承诺书》(获取文件时提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但须承诺内容完整)。上述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查后退还。询比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济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线上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王 先 生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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