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欢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1200001051003976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金钟街道
一、招标条件
本欢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976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9.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欢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2.2.建设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道欢坨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欢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本项目为欢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每年应急服务费不超过3万/年,服务期3年,总预算9万元,每年以实际发生额最终据实结算,超出招标控制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期三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需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欢坨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供应商须为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企业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承诺函。(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6年0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良好承诺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7)投标人须在《政村企阳关招采平台》(www.zcqzc.com)注册成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11-0409:00:00至2026-11-1017: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11-2410: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11-2410: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参加项目投标可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全称)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8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