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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新安县城区供热管网、换热站新建及设备购置项目土建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地区 河南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新安县腾晟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新安县城区供热管网、换热站新建及设备购置项目土建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新安县城区供热管网、换热站新建及设备购置项目土建施工标段

2.项目编号: ZHYA-2026-203

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4.项目概况: 新安县中心城区新建高温热水管道23964m; 改造现状供热面积296万㎡, 新增供热面积195万㎡, 建成后总供热面积491万㎡; 项

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7.工期: 建设期24个月。

8.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合格)。

9.安全目标: 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 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1.扬尘治理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 做到达标生产。

12.预算控制金额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施工费用采用费率形式计取, 最终施工费用=施工结算价×中标费率, 施工费用最高不超过8273.2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公用管道安装) GB2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修理) 许可证 (E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承诺在中标后将不再担任

3.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 文件, 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信用承诺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黑名单”;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 “注册人员不足” 等异常情况。

注: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 格式自拟, 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 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 每天09时00分至12时00分, 14时3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方式: 现场获取: 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时需携带: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上述所有资料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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