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永发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安装仓库篷房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永发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安装仓库篷房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许昌永发实业有限公司,现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许昌永发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安装仓库篷房项目
2.2招标编号:【HXZB】20261142
2.3预算金额:360000.00元
2.4招标范围:许昌永发实业有限公司采购安装仓库篷房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供货安装周期: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2.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并达到招标人要求。
2.8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一年。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2投标人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包括“四表一注或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可不提供)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至少应提供2025年的资产负债表。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缴纳税收证明材料:2026年01月(含0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主管行政部门或银行出具)。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5投标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026年01月(含01月)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提供承诺书)。
3.7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上述查询事项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注: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查询结果最终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查询记录为准,其他形式查询不作为依据。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日时00分,下午14日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发售。
4.3.1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资料包括:①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2邮件发售: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①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以上均为扫描件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回至投标人邮箱。
4.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若采用个户对公户转账时,备注公司全称方可开具公司发票;未备注或者备注不完整,无法直接开具公司发票,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咨询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