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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吨焦化装置干熄焦及其系列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吨焦化装置干熄焦及其系列优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0002609F-007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吨焦化装置干熄焦及其系列优化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规模:本项目采用ROT合作服务项目模式实施,由乙方全额投资1×170t/h干熄焦余热发电装置、焦炉烟废气脱硫脱硝装置、焦炉机侧除尘系统、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系统、污水深度处理装置等五大系统,实现干熄焦余热回收发电、焦炉余热综合利用,显著提高焦炭产品质量,改善焦炉作业现场环境,使甲方生产符合国家环保排放、能源审计相关要求,降低生产能耗,实现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及综合经济效益提升,具体承担上述五大系统界区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工程监理、设备制造(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联合试运转、试生产、消缺、人员培训、计量管理、装置辅料供应(包括但不限于催化剂、药剂等)、装置维修(含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大修等)、备品备件、维修及保养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润滑油脂等)的供应,干熄焦余热发电装置的12个月操作运行,以及现有装置改造(包含但不限于对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实施升级改造,修复损坏的设备设施,具体包括水池漏水修补、地下排污管网堵塞疏通,以及部分失效损坏设备的更换等,将现有筛焦楼改造为切焦楼,改造原有筛分设备,并新增安装切焦机。拆除焦八皮带高架,为新建筛焦楼预留场地,改造现有焦线转运站的除尘装置;对现有调度楼改造为配电室,供干熄焦装置和脱硫脱硝装置配电使用;拆除消防水池西边的蓝色棚库,为新建抗爆控制室预留场地等。相关现有装置改造内容以《技术要求》和《初步设计文件》为准)等全部工作。

2.1.1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2.1.2项目建设工期: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21个日历月内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勘察、施工、调试,直至具备投用条件),其中,干熄焦余热发电装置绝对工期21个月,焦炉烟废气脱硫脱硝装置绝

对工期8个月,污水深度处理装置绝对工期16个月,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系统绝对工期12个月,焦炉机侧除尘系统绝对工期12个月。

2.1.3服务期限:本项目的效益分享期为自本合同第3.5条款约定的“项目正式商业化运行之日”起算,至干熄焦累计处理全干焦炭量435万吨(含本数)为止(效益分享期不大于5年,即60个月),若乙方在60个月内提前完成435万吨全干焦炭处理量,本项目效益分享期提前结束,若甲方已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效益分享服务费及其他应付款项,视为甲方以本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服务费总额向乙方支付完毕全部资产转让对价,乙方应将本项目所有权移交给甲方,甲方无需另行支付资产转让对价,移交完成后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1.4质量要求:乙方的设计、施工、运维等工作应严格遵循本项目开工建设时的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以及本合同和《技术要求》的约定,确保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运行可靠性、经济合理性。

2.2范围:本项目采用ROT合作服务项目模式实施,由乙方全额投资建设1×170t/h干熄焦余热发电装置、焦炉烟废气脱硫脱硝装置、焦炉机侧除尘系统、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系统、污水深度处理装置等五大系统,实现干熄焦余热回收发电、焦炉余热综合利用,显著提高焦炭产品质量,改善焦炉作业现场环境,使甲方生产符合国家环保排放、能源审计相关要求,降低生产能耗,实现节能减排、环境治理及综合经济效益提升,具体承担包含上述五大系统界区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地质勘察、工程监理、设备制造(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联合试运转、试生产、消缺、人员培训、计量管理、装置辅料供应(包括但不限于催化剂、药剂等)、装置维修(含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大修等)、备品备件、维修及保养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润滑油脂等)的供应,干熄焦余热发电装置的12个月操作运行,以及现有装置改造(包含但不限于对现有污水处理装置实施升级改造,修复损坏的设备设施,具体包括水池漏水修补、地下排污管网堵塞疏通,以及部分失效损坏设备的更换等,将现有筛焦楼改造为切焦楼,改造原有筛分设备,并新增安装切焦机。拆除焦八皮带高架,为新建筛焦楼预留场地,改造现有焦线转运站的除尘装置;对现有调度楼改造为配电室,供干熄焦装置和脱硫脱硝装置配电使用;拆除消防水池西边的蓝色棚库,为新建抗爆控制室预留场地等。相关现有装置改造内容以《技术要求》和《初步设计文件》为准)等全部工作。乙方对本

项目所提供的技术、供货范围内的设备质量、整体项目性能保证值承担全部责任,对设备、电控设计、系统运维的系统性、完整性、先进性、正确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各系统间的配套、衔接负责,保证项目各项性能指标达到《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年产130万吨焦化装置干熄焦及其系列优化项目技术要求》;干熄焦及余热发电装置建成后,由乙方负责干熄焦余热发电装置独立操作运行管理12个月,操作运行期满后,相关资产移交给甲方负责独立操作运行管理:焦炉上升管余热回收系统、焦炉机侧除尘系统、焦炉烟废气脱硫脱硝装置、污水深度处理装置由乙方负责建设,竣工验收合格且性能考核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由甲方负责操作运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冶金工程/化学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提供的“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投入运营的(焦化行业)BOT投融资建设运营或EMC能源管理项目或PPP项目等,项目总投入资金在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业绩1项;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指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承包范围页、服务期限页、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盖章页)及验收资料(双方盖章的验收单等),证明资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若上述证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中标通知书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4.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投入运营的(焦化行业)BOT投融资建设运营或EMC能源管理项目或PPP项目等,项目总投入资金在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业绩1项;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指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承包范围页、服务期限页、签订时间页、合同盖章页)及验收资料(双方盖章的验收单等)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需承诺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4.8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共同具有上述条件,证明材料:投融资能力以提供的有效期内的银行授信额度可用金额、银行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及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的合计金额为准,须提供银行授信可用额度或银行存款证明或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或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银行授信额度可用金额证明材料的有效期须覆盖投标有效期。

3.6.信誉要求: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

(1)未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3)未列入“中泰集团招标投标网(http://scm.zthx.com/)”供应商失信处置企业名录信息的;

(4)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进行查询;

注:所附查询截图的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未提供查询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已参与的均为无效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19时00分到2026年11月16日19时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文件费2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0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26年12月0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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