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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保定市阜平县名特70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期10万千瓦)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ZJT20261105-096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保定市阜平县名特70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期10万千瓦)

招标人:阜平县名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经由阜平行政审批备字〔2024〕96号文批准实施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加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阜平县史家寨乡。

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保定市阜平县名特70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期10万千瓦),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建设内容含100MW光伏部分(直流侧130MWP),光伏场区至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二期新上开关柜内,二期220KV部分扩建(含220kV主变和间隔)及35KV部分扩建(含开关柜、SVG和接地变等)。升压站220kV接入主网一期已建设完成,外送线路属于国网建设,不在本项目建设范围内。

3)项目工期:2027年6月30日开工建设—2027年12月30日全容量并网发电。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规定的验收合格标准。

5)承包方式:EPC工程总承包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合法合规性项目前期文件、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并网、工程试运行、生产准备、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前期立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必要文件和证照原件取得,指标文件、备案文件、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不占用林地证明、环评、水保、地灾、压矿、文物、军事、社稳、职业病、安评、电价、等前期批复或审查意见(以上如有);

2)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

3)本工程所有设备的采购及保管、成品保护、安装和调试,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消防系统、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汇线、试验、调试等内容;另外,备品备件、安全工器具、常用工器具、安全设施配置标准按照清单采购;

4)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包括电缆、导线、接地等相关材料;

5)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进场道路的改造、施工损毁道路的修复、光伏检修道路、箱变基础、杆塔基础、35KV集电线路,接地等相关土建工作;

6)本工程的水环保、安全工作包括: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挡墙、护坡、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及监理、监测、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安评等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工作;上述工作须满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并承担所需发生的费用;

7)由承包人负责办理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由承包人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林业用地的勘察及报批(如涉及占用林地)、土地报审、地方施工备案手续、选址意见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及环境保护许可手续、规划调整及前期所有专题及需要变更的手续办理等;

8)负责办理本工程本体实验和配合质检验收、各种证照手续、调度(包括但不限于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通讯协议、通信电路开通、防雷检测、质量监督、消防验收、档案验收、水保环评验收、劳动安全卫生验收、竣工验收等并支付相关费用,必须由发包人名义签订台同的由发包人签订合同,由承包人支付相关费用,其它相关协调工作及配合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9)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成功并网,并且光伏发电单元设备带电运行240小时无异常和故障(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进入质保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2024年01月至今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2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

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2024年01月至今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委派的项目经理应满足以下条件:

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拥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未承担在建项目;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履行合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

3.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或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公司成立时间小于3年,则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2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代理公司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获取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1)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二维码须清晰可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二维码须清晰可辨);

(4)提供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上二维码须清晰可辨);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办理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的);

(6)须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或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小于3年,则只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7)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参与的)。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五.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1302123488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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