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万象市考奎山集中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XYLGC2026-01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老挝万象市考奎山集中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TK建设与电力安装独资有限公司TKConstruction&ElectricityInstallationSoleCo.,Ltd。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装机规模为交流侧651.2MW,直流侧805.5936MWp,共由148个光伏子方阵组成,采用1118880块峰值功率为720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148座4.4MW集中式逆变升压一体机。本工程在光伏电站东部新建1座230kV升压站,本期主变规模2×330MVA,终期规模2×330MVA+2X300MVA,230±8×1.25%kV/37kV。本工程以24回35kV集电线路汇集光伏电力至230kV升压站后,以2回230kV线路接至Nabong500kV变电站,线路长度约为2×16.5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老挝万象市考奎山集中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老挝万象市考奎山集中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为独立法人。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管理人员:
①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电力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4财务要求: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3年,提供自成立起全部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3.7.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7.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3.8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到2026年11月11日09时30分
文件售价(元):1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14时30分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30日14时30分
七、其他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老挝万象市考奎山集中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1)勘察设计: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开展勘察测绘,满足本项目的升压站、光伏场区、送出线路、集电线路等全部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施工图纸审查、计算书、竣工图编制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2)工程采购老挝万象市考奎山集中式光伏项目的设备、物资及材料等的采购。(3)工程施工:老挝万象市考奎山集中式光伏项目的施工、安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并网、试验、验收(含各项专题、涉网试验、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移交生产等工作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协调、协助,技术服务和培训等。
项目地点:老挝万象市赛坦尼区境内。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主要节点工期需满足招标人进度计划安排,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全部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范,验收合格。
缺陷责任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