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YNWZY20261027)
一、招标条件
本金江镇仕达村中药材加工厂房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19.742026万元,招标人为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约319.742026万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金江镇仕达村中药材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江镇仕达村中药材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2026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内部财务资料)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 2026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申请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报表);
1.4.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 2026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社保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1.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的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6年10月28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1.时间: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竞争性磋商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未按规定时间及登记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及登记方式见本磋商第三条)。5.售价: 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09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09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NWZY20261027;
2.项目名称: 金江镇仕达村中药材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约319.742026万元,最高限价: 详见招标控制价;
5.采购需求(施工范围): 中药材加工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 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约2500㎡)、C20埋石砼挡土墙、进场道路、给水管道(DN50、DN32PE管)、50m3钢筋砼蓄水池、排洪沟、电气外线工程;砖砌围墙、场地砼地坪、排水沟等建筑附属工程;钢结构中药材加工厂房两座(带墙板厂房30m×25m共750㎡、不带墙板厂房30m×15m共450㎡,均含土石方、独立基础、钢结构、屋面、墙面板、门窗、室内砼地面、给排水、电气、通风);砖混管理房(72㎡,含土石方、基础、主体、现浇屋面板、屋面防水、装饰、门窗、电气);砖混厕所(25㎡,含土石方、砌筑、砼及钢筋砼、屋面防水、装饰、门窗、给排水、化粪池、渗井、电气);中药材加工设备购置及安装(斗式提升机、滚筒洗药机、振动沥水机、箱式烘干房、去须机、高压喷淋清洗机、气泡清洗机、人工挑选平台、蒸汽润药机、链板输送带、切片机、裙边输送带、震动筛选机、蒸汽发生器及设备运输等16台套、3车次)。具体详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 本项目共1个标段,供应商须按标段整体投标,不得遗项、漏项,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6.工期: 90日历天(供应商可自报最短工期);
7.项目地点: 香格里拉市金江镇仕达村;
8.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 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2026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内部财务资料)或提供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 2026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纳税申请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应纳税额为零时,证明材料可为税务系统打印的申报表);
1.4.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证明材料: 2026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以费款所属时期为准。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仅提供社保申报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均视为无效。应提供《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声明》原件。
1.6.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的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 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竞争性磋商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未按规定时间及登记方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规定时间及登记方式见本磋商第三条)。
5.售价: 人民币12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 2026年11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