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更新: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医保刷脸支付设备集中采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611034-ZGGSYX)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医保刷脸支付设备集中采购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入围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医保刷脸支付设备,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医保刷脸支付设备集中采购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分行医保刷脸支付设备集中采购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同类型证明文件);
2.2 同一制造商针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可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授权书;
2.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可根据信誉要求自愿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但相关信誉信息均以评标委员会在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4 其他要求
2.4.1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开标之月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内任意连续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开标之月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4.2 投标人须提供2023-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2.4.3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九)承诺函”规定的格式提供并承诺以下内容:
2.4.4 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5 投标人须承诺 若与工商银行合作过,须在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涉“虚列支出、套取费用”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以工商银行的提供禁入名单或负面供应商清单查询结果为准)。
2.4.6 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本项目,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拒绝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或中国工商银行负面供应商清单中,取消中标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行业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共享等)。
2.4.7 投标人须承诺:如我方与五年内曾在中国工商银行各机构担任机构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职务,或参与过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了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或上述有关人员在我方担任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我方将立即向贵方告知相关信息。我方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与贵方在职人员存在亲属关系、需回避情形的,将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
2.4.8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2.4.9 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我行的工作进行转包或变相转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中“至今”指“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人不良行为
投标人不良行为:投标人不良行为是指投标人违法违规、违反招标人采购相关规定或不按合同履约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2)在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提交虚假材料、无故拒不签署合同及其它损害我行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
3)违反招标人采购相关规定,干扰招标人采购活动,或影响招标人业务经营正常开展的行为。
4)中标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
5)泄露招标人保密信息的行为。
6)被纳入“负面名单”管理的行贿行为或廉洁问题等行为。
7)供应商评价中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行为。
8)存在故意泄露招标人客户信息、恶意欺诈、乱收费、暴力催收、虚假宣传、以招标人名义对外宣传、未积极配合招标人处理消费者投诉等侵害招标人利益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9)入围供应商多次无故不响应招标人采购邀请的行为。
10)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不当行为。
根据投标人不良行为的严重程度,处罚措施包括警示谈话、暂停或取消入围资格及禁止准入等。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12时00分到2026年11月12日12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2日每日08:30时至17:30时均可。缴纳方式:电汇,请将电汇底单发送至邮箱。招标文件5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甘肃省兰州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