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财务(香港)有限公司非直联银行账户RPA可视化开发实施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石油财务(香港)有限公司非直联银行账户RPA可视化开发实施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财务(香港)有限公司非直联银行账户RPA可视化开发实施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财务(香港)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落实国资委加快推进司库体系建设、强化境外账户可视化管理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境外非直联账户管理方式、提升境外资金自动化、数字化管控能力,香港公司拟采用成熟产品与定制开发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境外非直联银行账户RPA可视化建设工作。

本项目拟围绕11个典型银行网银登录场景,开展RPA定制化流程开发实施工作。服务内容包括场景调研、需求分析、流程设计、开发测试、上线部署及培训支持等。项目涉及境外银行网银多样化登录校验模式,涵盖账号密码登录、动态验证码登录及U盾登录等典型场景,对RPA流程适配开发、稳定运行及安全合规管控提出了较高要求。通过引入RPA技术,实现境外网银自动登录、账户数据自动抓取、数据回传及归集等功能,进一步打通境外资金数据采集链路,夯实集团境外司库管理数据基础,提升境外账户管理效率和资金可视化管理水平。

公司总部已构建了RPA数字员工能力,本项目建设内容需通过总部现有平台体系实现网银自动化流程,由香港公司境外资金系统提供标准数据格式,投标人按约定数据格式,RPA通过SFTP协议加密传输至我方境外资金系统,数据推送时应充分考虑与现有平台的兼容适配、部署衔接、数据推送及运行维护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落地。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香港公司2026年度信息化预算,资金已落实,前期筹备工作已完成,具备招标实施条件。

2.2招标范围:

22.1、面向11个典型银行网银登录场景,开展RPA定制化场景开发与实施服务,具体银行以招标人实际指定为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景调研、需求分析、流程设计、系统开发、测试验证、上线部署及培训支持等,并按招标人要求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文档、技术资料及交付成果,并配合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场景开发需覆盖账号密码登录、动态验证码登录、U盾登录等典型网银登录校验及网银流水、余额下载场景;需要按照约定的数据格式,通过SFTP协议加密传输至指定系统。

222、本项目开发成果须通过公司总部已建成的艺赛旗RPA数字员工平台对接运行。服务方负责相关接口联调、功能适配、部署衔接及上线支持工作,确保项目成果能够在现有平台体系内平稳运行。

2.23、本项目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启动实施,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完成11个典型银行网银登录场景账户的需求调研、流程设计、开发测试、联调验证、上线部署、培训交付及试运行支持等工作。运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日常维护、问题排查与修复、技术支持及必要的优化调整等。具体实施银行以甲方实际提供并书面确认的银行清单为准。每个典型银行网银登录场景须以至少完成1个账户通过RPA方式成功完成余额和流水数据传输为调通标准,该场景方视为开发完毕。甲方有权视项目开发进度及需求完成情况,提前终止本合同。

224、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前期调研、需求分析、流程设计、开发测试、上线部署、平台对接、数据联调、用户培训、验收配合及运维支持等工作,并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文档、技术资料及交付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材料、流程设计说明、开发测试文档、上线部署文档、培训材料、运维说明及其他必要交付物。

2.3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日起,为期三年。

24服务地点:北京

2.5服务公司:中国石油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2.6标段划分:不划分。

2.7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境内外银行账户RPA项目或类似金融行业RPA项目的有效实施案例。有效业绩认定:合同名称或主要服务内容包含银行账户RPA自动化开发、实施、集成或运维相关内容。

有效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以下任意两项:销售合同或服务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供货或服务证明、项目验收单、发票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真实性和实施内容的有效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并满足以下要求:

3.3.1投标人须承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332投标人须承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3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2023-2025年度,如未完成审计,可提供2022-2024年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4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35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为准www.gsxt gov.cn,并提供网站截图);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www.creditchina.gov.cn,并提供网站截图)。

(4)投标人须承诺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构成商务否决投标的条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5日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4.2招标文件每套(共1包)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电汇后网上下载文件的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汇款),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后,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应在付款成功后,可在商城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下载标书费发票。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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