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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餐厅定点餐饮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餐厅定点餐饮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YDFSSYZC2026092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餐厅定点餐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320000元;最高限价:16元/人/天,招标人 为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餐厅定点餐饮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餐厅定点餐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餐厅定点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4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 cn)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3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1月03日至2026 年11月10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7:00,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 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是的资格条件(公告第二点的全部内容), 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发送到邮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 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 整材料的,拒绝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 日 09时00分

七、其他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餐厅定点餐饮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餐厅定点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现场获取采购文件,并 于 2026年1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DFSSYZC20260921

项目名称: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餐厅定点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320000元

最高限价:16元/人/天

采购需求: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教授餐厅定点餐饮服务项目(具体服务需求详见磋商

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合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4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 cn)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 网“首页一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 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 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 知》(辽财采函 (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10日,每天8:30至17: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 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10日止,(北京时 间,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7:00,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 权委托书;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公告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发送到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材料审核通过后 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电子 版采购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锦州汇信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售价:50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六、开启时间:2026年11月16日09点 0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 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 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提起投诉。

注:了解公告详情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咨询电话: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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