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宫腔检查镜、宫腔电切镜及器械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宫腔检查镜、宫腔电切镜及器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9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宫腔检查镜、宫腔电切镜及器械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宫腔检查镜、宫腔电切镜及器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宫腔检查镜、宫腔电切镜及器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供应商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则其营业执照必须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
3.2供应商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3供应商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4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报名:发送报名资料pdf版至邮箱后打电话通知工作人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供货周期:15天。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购买: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文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③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制造商);④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代理商投标);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