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320000A001001BBN1BB)
一、招标条件
本南通火车站北广场警务服务站新增智能化设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4.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通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合同估算价约54万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通火车站北广场警务服务站新增智能化设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通火车站北广场警务服务站新增智能化设备工程:
1、企业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特别提醒: 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工程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担任拟派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企业自2023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38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工程业绩。备注: (1)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①如为单独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②如为总承包项目合同范围内包含智能化工程,仅认可合同范围内的智能化工程施工部分,投标人除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和竣工验收证明外,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智能化工程规模的还需同时提供该项目投标文件中智能化工程施工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由原建设单位或原建设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③如为智能化工程分包工程,须提供分包工程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分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2)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仍未能体现相应要素信息的,须另行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5)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及审查标准,前后矛盾的以《资格审查标准汇总表》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年10月23日00时00分到2026年11月12日14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2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2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 江苏南通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