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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立新实验小学西三校区北教学楼重建项目代建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立新实验小学西三校区北教学楼重建项目代建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牡丹江市立新实验小学西三校区北教学楼重建项目代建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2万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牡丹江市立新实验小学西三校区北教学楼重建项目进行代建服务,项目总投资约 75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牡丹江市立新实验小学西三校区北教学楼重建项目代建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牡丹江市立新实验小学西三校区北教学楼重建项目代建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木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需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至少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凭证(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3年10月一至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自行对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失信记录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

b、“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采购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6日08时00分到2026年11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黑龙江牡丹江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时00 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牡丹江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牡丹江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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