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招标)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2026-2029年员工补充商业保险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ZKGS(ZB)-20260631)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2026-2029年员工补充商业保险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54.2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2026-2029年员工补充商业保险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2026-2029年员工补充商业保险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A、投标人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涵盖所供应的货物或标的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及近三年度增值税申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

C、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租赁的提供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D、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5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

E、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F、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G、投标人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具体是否被列入我行黑名单以我行内部查询为准);

H、投标人无因自身经营原因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I、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J、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K、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查询截图);

L、取得由保险主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M、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授权代表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作为该公司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的则无须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9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14时30分

七、其他

一、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二、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2026-2029年员工补充商业保险服务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为了员工拥有更好地保障,现采购2026-2029年员工补充商业保险项目。

2、采购范围:2026-2029年员工补充商业保险服务等。详细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项目预算:151.4万元/年(454.2万元/3年)。

4、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

A、投标人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涵盖所供应的货物或标的物(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B、投标人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及近三年度增值税申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

C、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自有的提供房产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租赁的提供房产证明和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D、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5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

E、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F、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G、投标人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具体是否被列入我行黑名单以我行内部查询为准);

H、投标人无因自身经营原因被限制投标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I、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J、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K、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查询截图);

L、取得由保险主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M、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授权代表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作为该公司正式员工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的则无须提供)。

五、招标文件获取

1、凡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单位,请于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9日,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一概不退。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注: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将不予受理。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为2026年11月19日14:30整(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

(关于招标)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2027年度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宁夏宁东泰和新材有限公司2027年度危险废物处置

二、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HYHAYT2026-0331

三、包号划分:共分2个包,第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个包,第1包为精馏残渣处置,第

包为精馏残渣处置,第2包为废酸、包装物、化验室废液处置。

包为废酸、包装物、化验室废液处置。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须具有核准经营方式包含处置、利用、核准经营类别包含所投包危险废物类别及代码【第1包HW11(900-013-11),第2包HW34(900-300-34)、HW49(900-041-49、900-047-49)】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危险废物);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0月30日8:00—2026年11月5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购买文件时可将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资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投包号、邮寄地址等信息。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登记备案,获取报名回执后,其报名方有效。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文件售出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26日8:00-9: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26日9:00分(北京时间)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

(关于招标)长春电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起重设备采购

项目地区 吉林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长春电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起重设备采购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电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编号:JLYBR-2026-023;

2.项目名称:长春电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起重设备采购;

3.预算金额:125万

4.采购需求:起重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设备参数及标准)

5.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

6.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或财务报表(供应商2026年新成立的,需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5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官网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者,请于2026年10月29日至2026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者将以下要求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名称+标段+联系电话),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同时请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材料齐全的供应商,将会收到登记表,供应商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后,将加盖公章的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的邮箱,即获取成功。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将提供以下材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应包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资料后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与潜在供应商以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如供应商未注明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正确而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包,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0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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