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第三食堂东面篮球场周边改造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第三食堂东面篮球场周边改造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9.83万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第三食堂东面篮球场周边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第三食堂东面篮球场周边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第三食堂东面篮球场周边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5.4本项目拟派得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声明函)
5.5未被列入拖欠农名工工资名单。(提供属地劳动督促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6自2022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2个类似维修改造项目。(提供合同扫描件)。
5.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 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时00 分
递交方式:江西省南昌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七、其他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第三食堂东面篮球场周边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确认并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第三食堂东面篮球场周边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983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83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JXGT2026181-2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第三食堂东面篮球场周边改造项目1项1983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开工之日起 40日历天内竣工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是R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R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第种措施进行:
(1)以联合体形式,联合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
(2)以合同分包形式,分包意向协议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或以上)比例。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证书,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需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5.4本项目拟派得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声明函)。
5.5未被列入拖欠农名工工资名单。(提供属地劳动督促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6自2022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有2个类似维修改造项目。(提供合同扫描件)。
5.7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05日至2026年11月0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或电子邮箱获取谈判文件。
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南昌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