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DZH-2026CS-1019)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学影像诊断专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27日09时00分到2026年11月02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DZH-2026CS-1019
2.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
5.采购需求: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服务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
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
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学影像诊断
专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获取(须提供以下资料的电子版,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jzbcg80@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事项);
(2)文件费汇款凭证截图;
汇款注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医院放射科远程医疗服务报名费”
(注:文件费须公对公汇款,个人汇款无效)
请确保发送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发送完成后请供应商关注后续回信,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提示及时修改,如审核通过请查看邮箱获取标书。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获取文件费用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版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3.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需在开标时,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届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原件):①《响应文件》纸质版1正2副;②投标电子版文件U盘1份(可编辑Word版及PDF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