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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宝坻区高铁新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西环路潮白河大桥新建工程基坑监测招标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高铁新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西环路潮白河大桥新建工程基坑监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宝坻区高铁新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西环路潮白河大桥新建工程基坑监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宝坻区财政及申请政府专项债等多渠道筹集83.1068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宝坻区高铁新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西环路潮白河大桥新建工程基坑监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宝坻区高铁新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西环路潮白河大桥新建工程基坑监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津市宝坻区高铁新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西环路潮白河大桥新建工程基坑监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证明材科;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证书在有效期内,为本单位职工;

4. 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相关证明材科(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赞票据);纳税零申报投标人须提供网络申报截图或是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复印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 年度由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您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8.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1月04日.08时30分到2026年11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费用900 元/本,售后不退,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七项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27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7.1招标范围:天津市宝低区高铁新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西环路潮白河大桥新建工程基坑监测,项目主要内容及规模包括10#、12#、13#、14#、15#(主墩、塔吊)、16#、17#共计8座超危大基坑,其中一级基坑2座,二级基坑6座,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西环路潮白河大桥新建工程的深基坑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基坑监测。

7.2服务期:基坑工程计划工期总跨度约10个月,其中15#(主墩、塔吊)基坑8个月,10#、16#、17#基坑2个月,12#、13#、14#基坑1个月,基坑工程完工至基坑回填完毕所需工期约0.5个月,在此基础上按照基坑监测规范要求确定监测周期及频次。

7.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和工程所在地的相关规定、规范标准:

7.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需携带以下资料到天津市现场获取:

7.4.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

7.4.2 加盖单位公章的资质证书

7.4.3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4.4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公告结束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承诺书及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7.6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

联系人:    王   经  理

咨询电话:183-1119-6869

邮 箱:cg10014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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