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空港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0686-263001036556N)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市辖区, 顺义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顺义区空港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8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重复经颅磁刺激仪等;
(002) 肺功能测试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重复经颅磁刺激仪等)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参选:□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参选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参选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参选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参选时,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参选人必须向比选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比选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参选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 肺功能测试系统)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参选:□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参选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参选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参选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参选时,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参选人必须向比选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比选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参选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10 月 2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10 月 30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11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咨询电话: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