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双城市兰陵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主诉执行案件之法律服务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双城市兰陵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主诉执行案件之法律服务采购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双城市兰陵镇污水处理厂工程主诉执行案件之法律服务采购。
1.2采购人: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
1.4采购项目资金: 自筹
1.5采购项目概况:(1)本项目追索债权为本金546万元,以及迟延支付产生的利息损失及加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债权:(2)在申请强制执行后,因未能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已经被法院终本。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代理与标的项目相关的一切诉讼及非诉法律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作为委托人的代理律师,参与强制执行程序及与该等执行相关的诉讼程序(含一审、二审、再审、强制执行、鉴定等诉讼程序),作为招标人的代理律师参与委托项目相关证据搜集固定、尽职调查等全部法律程序。
2.2服务期限:案件开始至案件结束。
2.3服务地点: 招标人所在地、被执行人所在地及其财产所在地。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要求。
2.5法律服务费:
25.1法律服务费核算:采用全风险代理方式。风险代理费的计算公式为:回款金额*计提比例,计提比例不高于3%。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经司法局核准,由律师协会监管,定期进行年度检查考核,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2)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业绩要求:3.1响应人需出具2022至2025年内至少有1个与本项目招标标的类似的诉讼案件,并能提供相关合同扫描件及判决书/调解书等结果类文书;
(4)信誉要求:若响应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响应人响应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a在最近三年内存在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证监会、银监会等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情形;
b在“全国律师诚信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d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本案代理律师团队中应有具备5年及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项目负责人3年内代理过类似案件。
(6)其他要求:
a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c响应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d投标文件必须逐页加盖律所公章。e如未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资料其投将被拒绝。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供应商报名
4.1有意参加招标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30日17时30分至2026年1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供应商报价
5.1报价结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4时00分。
5.3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开标
6.1开标时间:与报价结束时间相同。
8.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bjzb8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金工
电话:1851589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