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中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劳务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劳务外包服务由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人保投控(北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劳务外包服务。

1.2采购范围:采购人拟通过劳务外包的形式,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负责对外包项目的服务人员进行配置及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服务人员向业主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外包项目需求服务人数预估为39人(金融大厦项目16人、南方大厦项目23人),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项目预算:三年含税总预算金额16959540元。

1.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项目性质:服务。

1.6服务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起至36个自然月止。

1.7服务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岭北路2088号中国人保金融大厦、深圳市 罗湖区黄贝街道罗芳路122号南方大厦。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报价含税16959540元,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24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应具有1个同类项目(劳务外包服务类 类或人力资源服务类)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关键内容页(含主要服务内容)、盖章页;时间认定以签约时间为准。无签约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时点为准,同时存在多个时点的,按照孰晚原则认定。

2.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提供唱价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记录(完税凭证查询路径如下:自定义查询时间,查询路径:“电子税务局-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默认全部征收项目”);

②磋商公告发布后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③磋商公告发布后的纳税人状态查询截图(纳税人状态必须为“正常”)由采购代理机构唱价当日现场查询,供应商无需提 供,查询记录随评审报告一同留档;

④唱价日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具有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2.6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两年内(2024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可在响应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供应商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审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信用中国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

2.7严禁列入人保及其所属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 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9时30分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封 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注:了解公告详情可将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 刘工

咨询电话:18600358695

邮 箱:zbg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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